
图片来源: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今年12月2日是第1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。有关部门将围绕“文明交通、繁荣世界”主题开展系列活动。面对道路交通发展的新情况、新挑战,公安交管部门从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、行人等角度提醒一些常见但易被忽视的交通细节,推动形成文明交通共识。机动车驾驶人——分心驾驶导致“慢速行驶”、“不开绿灯”,会造成安全隐患。近年来,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加,车辆性能和驾驶群体多样化,交通状况和安全挑战变得复杂。各种情况t帽子是否会影响人们的出行安全值得关注。 “开车的时候,我们经常会遇到‘超速汽车’,后面的车都被堵住了,他们还在慢速行驶。”辽宁省沉阳市市民张女士对一些车辆的“龟速”现象感到非常惊讶。很多司机都为张女士所困扰。有人在社交媒体上调侃:“几公里拥堵的根源可能是缓慢的‘龟速车’。”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中心驾驶员安全研究部部长龚建国表示,分心驾驶是“龟速车”出现的主要原因。常见的行为包括打电话、看视频、操作导航等,一些新手司机不自觉地认为“越慢越安全”。 “在日常道路交通中,道路交通拥堵时,个别车辆以低于正常速度行驶的驾驶行为c 条件好的叫‘龟速行驶’。”龚建国说,“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,车辆普遍行驶速度较快,车辆之间的速度差越大,发生事故的概率就越高。驾驶员很难准时察觉车辆连续数小时的慢速行驶状态,从而导致紧急变道等预防措施,很容易引发追尾、侧面碰撞等交通事故。此外,驾驶员一定要集中注意力,仔细观察交通状况和车速变化,保持与车流相对一致的行驶速度,避免低速行驶以节省燃油和电力,避免分心、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。 “绿灯不走,故意阻碍,违法吗?”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评分中,“绿灯不走”是否违法取决于“是否有正当理由”。如果绿灯亮后,前车在路口长时间静止不动,且没有任何失误、避让行人等合理理由,就可以认定为故意阻碍交通。这时,后车车主可以直接保留证据并向相关平台举报。如今,有更多、更智能的汽车可供驾驶。驾驶员应如何安全使用自动驾驶功能?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,王某某驾驶时带着模仿方向盘操控状态的“智能驾驶神器”,以避免被车辆辅助驾驶系统跟踪。然而,他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,导致汽车行驶了不到20分钟。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一个月月15日以危险驾驶罪并处罚款4000元。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我国销售的汽车安装的智能驾驶系统尚未实现“自动驾驶”的目标,驾驶员是最终责任人。如果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失去双手和眼睛,不仅会在道路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、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三重法律风险。自行车驾驶人—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不得占用机动车道、非法载人。 2025年7月,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。当时,徐某某背着牛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时行驶至一路口,前方信号灯为红灯时,徐某某进入路口左转,与肖某某直接驾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,徐某某、牛某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理。徐某某认为,肖某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,应多注意路况,避免发生事故,并承担主要责任。但肖某某认为自己驾驶正常,事故系徐某某闯红灯所致,故不承担主要责任。 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:“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仅限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。12周岁以上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。”经过详细调查,交警认定:徐某某不仅闯红灯,还非法载运超过规定年龄的乘客。其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;肖某某未充分观察路况,其行为是事故的次要原因,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;牛某某作为乘客,事故不负责任公安交管部门提醒:骑电动自行车时,一定要坚守底部安全线,刻意按规定线路行驶,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,不要与机动车较量,转弯、过马路时提前观察、谨慎驾驶;骑乘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帽,严格遵守载人规定;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影响安全的设施;骑行时保持注意力集中,牢记安全原则“宁等三分钟,勿急一秒”。行人 - 遵守交通信号灯、穿过街道设施、观察路况并警惕转弯车辆的盲点。公路车辆通常在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行驶。突然,一名行人一边推着行李箱打电话,一边试图直接过马路。当他到达第二道机动车道时,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。随后,交警赶赴现场处理此事。该行人认为,自己是被机动车撞倒在地的,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。机动车驾驶员认为自己驾驶正常,事故系行人过马路所致。他并没有开得太快,也及时停下来,所以他不应该负责。勘察现场并调取监控录像后经上海市普陀区公安交管部门认定,涉事车辆行驶正常,没有发生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。事故中,机动车遇到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,并采取了必要措施。及时采取制动措施;事故发生地不远处有人行横道,涉事行人为了方便直接过马路,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因此,在这起事故中,机动车驾驶人不承担任何责任,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最后,警方在现场对行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行人通过道路交叉路口、十字路口,必须使用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,必须遵守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。打架;通过没有红绿灯、十字墙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马路设施的路段过马路时,必须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事故预防高级警员邱忠表示,有人认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比机动车更容易受伤,是“弱势群体”。发生事故时,机动车方必须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。 “这是错误的观点,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注意避让行人,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在交通中具有与生俱来的‘免痛’,而是应该根据事故原因、违法情况等综合分析判断事故责任。”交警说道。说明:行人不仅要遵守红绿灯的指示,还要使用十字路口步行或过街设施,但也要避免在走路时看手机。即使走人行横道,也要注意路况,特别是小汽车、大型车辆转弯,警惕盲区,确保自身安全。 ■延伸阅读:公安交通部门宣传道路安全管理规范,改善交通环境,提升出行体验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道路安全管理标准化、现代化,推动预防性管理模式转变,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。各地公安、交通部门要准确识别、发现和纠正交通管制问题,努力改善交通环境,提升人民群众出行体验。为了有效应对针对我国农村公路里程长、安全隐患多、传统管理模式资源有限的挑战,2025年,公安部交通运输管理局将在浙江、安徽、山东等五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合作试点。以道路平面交叉口、穿越乡镇路段等事故多发区域为重点,系统开展安全风险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。此外,上海自主研发了大数据拥堵控制模型,提前识别道路交通隐患。通过动态调整信号灯配时和警力部署,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问题,有力推动交通管理向主动预测、精准干预的新阶段转变。中央核心打击非法中介窗口行为,保障人民财产安全。公安、交管等部门针对非法“黄牛”、“黑中介”群体,深挖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,查处非法中介2.3万人次,查处考试作弊、“买卖积分”案件160余起,切实保障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。人民的权利和利益。今年11月1日起,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增国内旅客登记“一件事”。登记及机动车证、发票等信息将联网,优化车辆制造、销售、保险等环节的连接流程。与之相伴,公安交管“一站式服务”六项新举措相继推出包括实施车辆登记证书网上换领、交换、机动车过户信息网上传输、网上便捷考试服务等。近年来,公安部持续深化“互联网+交管”应用,便利省区1亿多人次查车、验证、换证。公安交管部门日均提供在线服务297万次,精准引导服务300万次。
编辑:吴方舟